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3·15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宣传:金融消费者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权?
财产安全权是每个金融消费者都享有的基本权利,那么您对财产安全权的了解有多少呢?借此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带您深入了解财产安全权这一基本权利。
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规定的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之一。
具体来说,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金融消费者该如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权呢?
(1)不要被“高息”诱惑。不要轻易相信“保本理财、高息理材、”的诱惑,不被礼品打动,不接受“高息翻倍”之类的诱饵。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险等金融业务。莫要轻易委托他们代办,应联系金融机构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办理。
(3)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发现自身知情权遭受侵害时,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相关诉求。
编辑:张晓艳 值班主任: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