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启动2024年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2024-03-08 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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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艳

  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监管关于做好“3·15”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要求,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于3月5日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并全面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将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创新宣教手段,通过多渠道、多样式、多频次开展教育普及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同时扎实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以及睡眠保单专项清理工作,提升员工诚信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践行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理念,扩大活动影响力,做出“阳光山东特色”。

  开展高管“四个一”行动,自上而下提升宣教水平

  高管带头抓消保、讲消保,落实监管“金融高管讲消保”工作要求。开展“四个一”行动,一是“一次专项工作部署”,二是“一次金融消保宣讲特别晨会”,三是“走进业务队伍、走进一线开展一次金融消保培训”,四是“一次服务”,通过总经理“接待日”“服务日”等形式深入了解消费者诉求,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

  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配合监管机构做好“山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素材库”宣传推广工作,主动用好“素材库”资源。同时通过自有平台官微、官方客户端等发布原创“以案说险”、“风险提示”内容,充分利用数字化宣传方式拓宽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帮助更多消费者了解金融保险知识、提升金融素养,推动金融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落实“三适当”原则,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

  严格落实和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做到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围绕销售误导、理性投资等方面开展风险提示和教育宣传,远离欺诈、误导、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风险测评等重要环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推进“枫桥经验”落实,加强多元纠纷化解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围绕公司《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化解工作指引及实用方法》文件内容,全员学习领会“枫桥经验”精髓,并将“枫桥经验”各项工作方法活学活用,加强基层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妥善解决问题,让群众“事心双解”,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提升诚信服务意识

  征集诚信案例选取发布,以榜样的力量感染人,加强正向引导,提升从业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和诚信规范展业理念。由高管带头推动诚信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引导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以坚实的文化力量助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睡眠保单”清理,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采取发布公告、免息复效、保单召回专享权益活动、主流媒体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广山东监管局“金号角”睡眠保单相关内容等举措全力做好“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不断增强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3·15”期间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扎实做好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推动消费者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编辑:张晓艳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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